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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毛】无异 · 章一 (1~2)

二人身世背景、成长经历有改,不是严格按照剑三的故事背景,也没有了浩气盟与恶人谷,也就不会有老谢棒打小鸳鸯的戏码(。也加了一些原设没有的东西……其实是因为我不是考据党,也怕把七星与十恶写的ooc,所以能不写就不写了………………

题名取自色同心复同,藕异心无异。



 

“小雨哥哥!你别走!”

身后的小孩子不过五岁,却还是拼了命地迈动他短小的双腿在后面追逐,嘴里只是一味地喊着别走别走,就好像他只会说这一句话一样。那小孩如此拼命只是为了能让眼前的那一位灰衣少年停下,急的就快如个女娃般哭出来,可那少年根本不为所动,回头看到小跟屁虫依旧不依不挠就干脆跑起来,少顷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留那小孩子最终跑不动坐在原地哇哇大哭。

后来,他们长大了些,那少年最终还是磨不过那小孩,开始将他当成自己兄弟,成为生命之中必不可少的弟弟。他以为这样的生活会持续很久,或许是没什么惊喜的平淡生活,但至少温情也不会孤独。然而叛军随意的一把火就把他渺小的美梦给搅碎得七零八落,一把锐利的长矛让牢牢系住两人手腕的绸缎断的干干净净,从男人胸膛喷涌而出的鲜血在血红的暮色下滑出一道夸张的弧度,并且很快血腥味就融进那炊火中浓浓的稻香气。

那个男人,小孩子唤他阿爹。

之后的,少年眼前的画面开始不断缩小、离他远去。他急得满头大汗,喊叫着往前跑,就如当初小孩子在追他一样,他不顾一切地向前,可不论怎么努力,他都停留在原地,眼里剩下的只有小孩子溅满鲜血的脸蛋,而那大刀就举在小孩头顶,小孩却只顾着哭到嗓子都发哑。

 

 

“毛毛!”

猛然从睡梦中惊醒,莫雨出了一身的冷汗。他有些受不了地掩住脸面,这种梦他几乎每隔两周就会做一次,被折磨得心力交瘁,可他又不反感,因为这至少表明他要找寻到毛毛的执念还没有丝毫的减弱。

等缓过气来,莫雨让店小二端来热水,草草擦拭一番后,收拾好行李就下楼要了一点简单的吃食。咬着手里的肉包,店里来食用早食的客官逐渐多了起来,不乏一些碎嘴的。东一句西一句,净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江湖琐事,原本平乏无味或是冗长繁杂的传闻经过他们的嘴都变得栩栩如生起来,令莫雨也稍稍竖起耳朵听去了一两句。

“要我说啊,那茶馆的老板娘才堪为江湖的耳朵,什么形形色色的人她没有见过,什么江湖轶事还有她不知道的?就连那近几年疯传的忆锦宫秘籍,恐怕她也是知晓一二的。”

忆锦宫,传说中的宫殿,十年前因为众云纷说开始为其添砖加瓦,逐渐呈现出一个清晰的轮廓。传闻有人去过,说那宫殿不仅华美无比,气味中还弥漫着足以让人迷失心智的熏香,后庭栖息的珍禽异兽是当今世人闻所未闻,殿内更是金光璀璨稀世珍宝琳琅满目,但这些与供奉在大殿的绝世秘籍比起来都显得微不足道。

人们都说,江山在手都不及一本忆锦秘宝。

传闻越走越盛,引无数英雄前去探寻,但真正有了结果的却没有几个,后人前去打听,奇怪的是这些人在归来后大多没几个月就与世长辞。唯一听来的就是他们在临终前无一不表示了对忆锦宫的留恋,记忆估计都是混乱的,所以说不出具体的位置,只道向西。

莫雨对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不甚感兴趣,为了找寻他想找寻之人,这快十年走过的白山黑水早已磨砺出他冷锋般的性子,况且他资质甚佳,即使不专寻一人拜师习武也足够挫败世间一般高手。而也正是机缘巧合下,他遇到了身怀红尘心法的王遗风,面对这个歪打正着地进了小西天的青年,王遗风为其眼神下暗涌的决意所感,收其为亲传弟子。

但事实上,孤傲如王遗风也遭到了平生第一次拒绝——莫雨根本不想留下。他看那小子,特别是那双眼睛,与年轻时的自己颇有些相似,而他也感受得到这小子浑身上下丝毫不保留的冰冷杀意与炽热执念。

是什么造成了这小子如此矛盾的心境?王遗风被挑起了兴趣。况且没有人是喜欢放过习武的绝世好苗子的,特别是登峰造极如王遗风者,一者培养,二者扼杀。

莫雨虽进的来这小西天,却无法轻易出去,这小西天四面环山,又白雪覆满了天地,一时间也困住了莫雨。于是王遗风便有时间与机会与他慢慢相磨。

王遗风问莫雨,你在找寻什么。莫雨没有回答,王遗风意也本不在答案,只又接着说,没有力量那便是一纸空谈,你该深有体会。后来,王遗风给了他一个月的时间考虑,莫雨最终还是答应,静心跟随王遗风修行。

多年以后,当莫雨再回想起这段相遇,它已成为其单调人生中难得的举足轻重之一,而王遗风也成他最敬最值得依靠之人。

莫雨在寻找一个叫毛毛的人,这点王遗风知情,当王遗风问他为何这般执着时,他并没有点破莫雨心中或许因为多年放置而已发酵变味的情感,他忽然想到当年的文小月,依旧是没有等到答案,便拿出随身携带的笛子吹奏。笛声怅然幽眇,虽凄寒又张力十足,仿佛能传达到这群山所不能包裹的外面世界。

他莫雨,定是要找到他想找到的那个人的,哪怕岁月流逝容颜已改。

他已经有了力量,他不怕时间的长久,他还年轻还可以这样挥霍,但是毛毛,那个傻傻却无时不刻都在为他着想的天真毛毛,他到现在也只抓到了一点他踪迹的蛛丝马迹,然而更多的来自当年侥幸逃出的村民的消息,众口如一毛毛很有可能已经成了刀下亡魂。

听闻这些时,莫雨险些发狂。

他是不会信的,连背负着血咒的他都还好好的,善良如毛毛上天怎么会狠心将其抛弃?所以虽然飘渺如忆锦宫,也还是稍稍地吸引了莫雨的。

莫雨放下碗筷,正准备询问那些人口中的茶馆老板娘是谁,谁知有人先他一步。

“这位兄台,请问你口中那位老板娘所为何人?”

来者声音甘冽又清爽,一袭孔雀蓝衣勾勒出劲瘦身材,腰间玉环色泽莹润,三千青丝挽成一把高高束在脑后,手中所执的望北剑乃是藏剑山庄的大庄主叶英亲手铸打的忠义之剑。

那食客微微打量了此人,身着打扮有几分世家公子的风范,想来是年纪轻轻正值意气风发,便欣然答道:“我看小公子面生的很,想必不是这里人吧?我就做个好人告诉你,那老板娘名唤赵云睿,就在城中那块开了间茶馆,你去便知道了。”

那青年向食客微微一笑,拱手抱拳以示谢意,去客栈后的马圈拉出自己的坐骑便离去了。

莫雨看那青年,眉目间颇有点微妙的熟悉感,丢下银两也一道跟随了去。

 

 

洛阳为几大主城之一,往来者络绎不绝,来到城中也正如那食客所说,茶馆的旗帜很显眼得飘荡在半空中。

莫雨下马,看到那青年不知是否已经问得答案,正坐在桌前一口口啜饮起茶来。莫雨为人处世是不喜欢大张旗鼓引人耳目的,但也绝非躲躲藏藏之辈,这些年他也闯出了名声,不乏许多知名人士已经知晓他的大名。而此时他出现在青年的视野范围里,青年竟一点也不避讳地直直看向他,大概是认出了刚才同在客栈的人,也猜到目的一致,于此目光里竟有些恳切与期望。

莫非他没有问到?莫雨暗想,看来这老板娘也并非谁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莫雨拴上缰绳,信步来到赵云睿面前,也暗暗流露出几分杀气。

“这位少爷想必也是和上一位小公子一般来询问忆锦宫的事吧?”

赵云睿眼见此人气势不凡,未等他开口就先挑明。

“你既知道就快快直言,莫再让我多花费口舌。”

赵云睿被这一句噎到,吞咽了下口水,才勉强保持住面上的从容淡定。

“这位少爷莫要太着急,这忆锦宫也并非谁都可以去的,若是没有非去不可的念想,那就算回来了也不是死了就是疯了。”

莫雨嗤笑一声,这忆锦宫当真就如此玄乎?

“其实这具体在哪里,我也是不知道的,只知道在西边。但它所带来的好事一件也没有,坏事倒是许许多多,不知有多少人已经为此送命或是心智丧失。”

莫有眼里闪过一丝晦暗,若真如传闻所言,这忆锦宫他还就真想去闯一闯。

随手一挥就打断了赵云睿的话头,莫雨找了个空桌坐下为自己倒茶。他刚一坐下,果然就有人来找了他。

“这位少侠……”话语里含着敬畏,很显然这青年将方才两人的谈话看在眼里,知晓自己和莫雨不论是江湖历练还是武学境界都是差了一截。

那青年见莫雨虽不理睬自己,但也无驱赶的意思,就干脆坐下准备详谈一番。

“她同你是怎么说的?”

“啊?”面对突如其来的提问,青年愣了一下,很快便反应过来,“那老板娘问我是为何目的,我说为寻找一人,她便说以此为念是去不了忆锦宫的,让我早日放弃为好。”

“寻找一人?”莫雨的心跳了跳。

“是的,是与我而言很重要的人。”

“哈,与我相同,我也是为了找寻一人。”莫雨一口饮下杯中茶,放下茶杯之势铿锵作响,他侧首死死盯住青年的眼睛,问他,“你叫什么?”

那青年被盯得有些尴尬,咳了咳才回:“在下姓穆名玄英。”

“那家又在何处?”

“南屏山望北村。”穆玄英顿了顿,问,“不知阁下大名?”

莫雨沉默了半响,久到穆玄英以为他不会回答了,才道:“你不必知晓。”

此人并非毛毛。

 

 

二人出茶馆时,小二才来问赵云睿。

“老板娘,往日不都是要这些江湖客给店里搭把手才肯告诉江湖讯息的吗?今日怎么连着两人都……”

话未说完,那小二的头上就挨了赵云睿手里的烟管一记。

“愣小子,没看那两人与一般人不同么?特别是后来那个小子,年纪轻轻气势可不同凡响,若我没有看走眼,他便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小疯子莫雨。”

“莫雨!?”小二不信,“他不是常年待在昆仑那一带吗,怎会来我们这小茶馆?”

“他也是近几年开始天南地北地到处走,具体是干什么,估计除了他师父王遗风就没人知道了吧。总而言之,这尊大佛走了,我也松一口气,你也莫再偷懒,好好干活去!”说着,那烟管就又要落在小二头上,小二呼痛一声,就搭起臂上毛巾干活去了。

而说到莫雨,他身后又意料之外地跟了一条尾巴,便是那穆玄英。

为什么跟着不离,用穆玄英的话来说就是“我都把我的名字告诉你了,你却藏着掖着,也实在太不仗义”。

于是不论莫雨做什么,穆玄英几乎都寸步不离,像换马、吃饭、上街、住店,四处打听消息,身边都站着一位俊俏的小公子,不知道的旁人还以为两人是兄弟,且“兄弟俩”都生得天生丽质的很,一路上就少不了羡煞的眼光与窃窃私语。也好在穆玄英跟归跟,并不会加以干涉或者企图知道莫雨正在找谁,不然可能一个不耐烦,莫雨就要让他见了血光。

其实也很奇怪,若是放在平时如果真再有一人作出穆玄英今日之举,怕是那人就活不过今天了。他莫雨对于穆玄英,有着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格外的包容,这对于在这十年间几乎不知道包容二字如何写的莫雨来说实在不容易。

相较穆玄英阳光健康的小麦色皮肤,莫雨的肤色白皙,但眼神阴冷狠辣,使人联想不到病态一词。他长发过腰,肆意披散着,也没有张狂之态,柔顺地覆住他三分之一的面孔,包括了右侧的那一只狭长的丹凤眼。

莫雨穿着奔放,红色里衣大敞露出健硕的胸膛,外罩白色长袍,也不吝啬叮叮当当的配饰,孤傲霸气之感是扑面而来。在回头瞧瞧穆玄英,穿戴得整整齐齐,包裹得严严实实,仔细数数那衣襟的层叠数,五件那是肯定有的,所以两人站一块还是有这么些违和感。

所以当他们停留在布庄的时候,身为生意人的老板还笑呵呵地问较年长的男子,“客官来买布啊?算你们有眼光,您手上这块布不论是色泽还是质地都最适合给兄弟做一套的衣服了。唉,你看你们兄弟俩,穿着打扮差的这么多,要不是我慧眼如炬,把你们一人搁一地,想是没其他人能看出你们是兄弟了。”

穆玄英尴尬,也看到莫雨顿时就黑了的脸,这才上前一步,道他俩只是相识并非兄弟,但其实两人可是连相识都算不上。

老板马屁拍到了马腿觉得丢了脸面,急着圆场就又说了句:“两位客官虽不是亲生兄弟血脉相连,但远远看去就知道你们一定共同经历过大风大浪患难与共,这才生得默契,让人一眼就觉得你们是生死之交。”

此言一出,两人都缄默不语,老板以为自己又说错了话,悻悻然地走开了。

莫雨想到了毛毛,当年那个傻毛毛从五岁起就同自己在稻香村慢慢长大,无父无母的孤儿两人,受到了村里人的关怀,村长给他们地方住,给他们衣服穿,王大娘给他们做稻香饼肉包子,刘大海师父有时会教他们一些简单的江湖武学。日子简单乏味的很,却是两人最美好的回忆。

刚开始的时候莫雨会嫌毛毛烦,抢他肉包子,扔他布娃娃,定要把毛毛弄哭才肯善罢甘休。而毛毛也每次都哭得稀里哗啦,一边流泪一边说“小雨哥哥坏,毛毛再也不理小雨哥哥了”。但第二天一来,他还是喜欢跟在莫雨身后,举着肉包子对莫雨说“小雨哥哥你吃,王大娘多给了我一个,我不舍得自己吃留着给你”。

不用说本来固若金汤的心是被打动的,就像坚硬的外壳被人敲打出一块小小的缺口并且裂出缝来,暖人的阳光在黑暗中乍现令他舒适地浑身发颤。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是该珍惜眼前这个人的。

他还记得,因为毛毛是还在襁褓时就被抛弃在木盆中,随着河流来到稻香村的,所以他不知道自己的生辰,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毛毛”是村长取的,而生辰却不是村长所能定的,所以一直空白着。

村里有小孩生日时,虽然没什么盛大的仪式,阿爹阿娘还是会为他们做点平时舍不得烧的,用省下来的布料做点新衣裳,再或者送一点小玩意,却是足以小孩子间互相炫耀一下的。莫雨与毛毛是孤儿,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礼物与生日,莫雨不在乎,可毛毛还小,看到那些亮晶晶的小玩意还是会羡慕,好几次就定定站在原地,看着那些孩童手里的东西,口里含着手指一副傻傻的样子。

有次莫雨问他:“你想要?”

毛毛抬头看向莫雨,小嘴抿得紧紧的,那双眼睛乌黑发亮,最终还是忍不住微微点点头:“可我不知道我的生辰……”

毛毛的声音闷闷的,莫雨低头看着小孩的发旋,一手就轻轻抚摸上了他的头,他说:“那有什么关系,就干脆把我们第一天来到稻香村的日子当做是生辰好了,反正这里才是我们的家。”那句脆生生的话语,值到今日回荡在两人耳边都生疼的很,也不得不承认,那段年岁是莫雨被毛毛的天真善良融化后唯一开朗的日子。

稻香村外的野田,同样盘踞着许多混混和地方势力,但都成不了大气候,实力比平庸者上成一点点。而那莫雨仿佛就是天生习武的好苗子,刘大海师父稍一指点他便都能领悟。是夜,他就准备去那些人里偷点什么东西回来,反正那些人的东西也都是打打杀杀抢来的,直到第二天太阳都升到了头顶,莫雨才脚步稍显踉跄地回来。

莫雨回来时,毛毛正在村门口等他,肚子咕噜噜地叫,见到莫雨就傻傻地笑,露出缺了颗门牙的笑容。他问莫雨:“小雨哥哥你去哪了,毛毛等了一个早上。”

莫雨本来是开心得想立马将怀里的金银挂饰送给毛毛,即使多年以后他才知道这并不是真的纯金白银,但看到毛毛怀里揣着的新的布娃娃又犹豫了。

莫雨问他:“你这布娃娃?”

“是小月送的,我把我和小雨哥哥定生辰的事情告诉小月了。”毛毛笑嘻嘻的,跑过去拉住莫雨的手。

莫雨不说话了,他知道毛毛本来就有一个布娃娃的,当初他为了耍他玩,还将它扔到高高的灯柱上去,不管傻毛毛怎么哭怎么闹,他就是不肯去拿下来,没办法毛毛只能求助村里的其他侠士,用小石子帮他把娃娃打下来。虽然娃娃拿回来了,可毕竟还是脏了破了,毛毛捧着布娃娃伤心了许久。小月肯定是记得这件事,才再给毛毛缝了一个新的,希望他开心。

莫雨攥紧了手心,礼物或许应该贴心才是,他的礼物,也许毛毛不会喜欢。

毛毛不知道莫雨在想什么,只是努力蹭进了莫雨怀里,牢牢圈住他的手臂,又说:“小雨哥哥,毛毛想过了,毛毛不要什么亮晶晶的东西了,毛毛只要一直和小雨哥哥在一起就好了,那样毛毛就很开心了。”

莫雨攥的手松开了,他只轻轻应了一声,就牵着毛毛回到了他们的家,他们的稻香村,那串项链也被他随手丢在了草垛里。

这就是他的毛毛,什么都不要,只要有他就会满足的天真毛毛。

一切来自毛毛的关怀,莫雨甘之如饴。

 

 

夜幕,穆玄英真的贯彻始终连住店都和莫雨选在一家。不过莫雨也很潇洒,全程没多说过一句和自己目的不相干的话,完完全全的无视反而让穆玄英有点不在。

不对,说是完全无视还是有点不准确,莫雨有小小的报复一下,特意晚饭吃得早,辣椒加的多,呛得穆玄英直咳嗽流眼泪,没吃完一口就放下了筷子,现在正饿得咕噜噜肚子叫。莫雨常年生活在昆仑,为了取暖辣椒和烈酒是家常便饭,自然比不得南方的生活娇贵伙食清淡。

客栈选得稍稍有点偏僻,空着的房间还有许多,城中的那些生意太好,他们又找的晚,莫雨就听了穆玄英的建议,档次是差了许多,至少还算干净,反正江湖儿女也不在意这个。

月上柳梢头,穆玄英最终还是饿的扛不住,又不好躲着一个人吃,跟做贼似的,便让小二准备些精致的酒菜端去了莫雨的房间。

那毕恭毕敬的小二摆好酒菜,偷偷看了一眼神色凌厉的莫雨,立刻吓得低下头去,急急退了出去。见状,穆玄英为难,这莫大侠的脸色实在是太冷峻,他再怎么厚着脸皮估计也磨不破这尊冰佛。

正站在门口踌躇之际,那厢的莫雨坐姿随意,单腿抬起就踩在了座椅上,哂笑一声:“你倒是有趣。”他扫视下桌面,“也没有酒?”

穆玄英看莫雨先开口,刚准备坐下,就听莫雨来这一句,半坐的姿势又赶紧站起来:“对不住,因为我不会喝……我去给你叫你一壶吧。”

“罢了。”一壶还喝个什么,莫雨冷哼一声,不客气地拿起筷子使用夜宵。

穆玄英这才松一口气,筷子刚要碰到食物,另一双筷子就先他一步,把菜夹走了。穆玄英稍有点愣,想是巧合,可第二次第三次都没有成功吃到肉,穆玄英才知道这个人其实小心眼的很。

“莫大侠……你要是饿得慌,我就让小二再多上点菜。”晚饭大吃大喝的不是眼前人还是谁……

莫雨斜他一眼,没说什么,筷子也不再作祟。

撤掉残羹剩饭,穆玄英也没有离开的意思,屋里点上了蜡烛,烛光中他那双眼睛黑得发亮。莫雨看着,一时晃了神差点就要开口叫了人。他揉揉自己的眉心,显出一丝疲态。

“糖葫芦,要吃吗?”

“啊?什么?”

“糖葫芦,要不要吃?”

“哦……好。”

接过纸包,穆玄英越来越摸不清莫雨的性格,明明直到晚饭时才肯告诉一个姓,现在又主动送吃的,还是糖葫芦这种哄小孩子的东西……穆玄英没有忍住,嘴角微微笑起来。

“你笑什么?”

“不……只是觉得你或许和外表不太一样,该是个温柔的人。”

莫雨不答,下意识就要挂上冷笑,穆玄英又接着说,“我要寻的那位朋友若是长大,估计就是你这样。”

“我这样?”

“是。”

“那该是不幸。”

幸与不幸,岂非一人可以断言?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些可有可无的事情,大多还是穆玄英一个人在说。夜深了,穆玄英不再打扰,吹熄了蜡烛推门离去。

窗外的风声很大,呼呼的拍打窗棂,不出意外明日该是个雨天。

莫雨和衣就寝,久久无法入眠,今天是个意料之外,穆玄英对付起来是绰绰有余的,可他就是起不了这个念头,这非常奇怪,就像一个人活得久了,看尽了世间百态虽失望至极,却还是心存希望要继续活下去。

他叫穆玄英,同他一样正在寻找一人。莫雨翻身转念一想快要十年未见,毛毛也不会真拿“毛毛”二字闯荡江湖,总要个正名。莫雨以前就想过,他们并肩闯荡江湖时还都年少,毛毛更还十岁未到,还保留的样貌不知道有没有一星半点,可他内心总是有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自认只要遇见了毛毛他就会一眼认出,而现在穆玄英的出现打断了他的自信,模糊了他的判断。

辗转反侧多时,或许他就是……

刚有这个念头,莫雨的耳里就出现了急促的脚步声,虽已刻意放轻脚步,但修为有限在莫雨耳里依旧清晰可闻,随之几枚毒镖破窗而入,莫雨稍一侧身,利器钉入身后的白墙。连刀都没有出鞘,莫雨闪身已经出现在三五黑衣人身后,来回出掌手下人就已经七窍流血而亡。

莫雨翻了翻他们的衣物,不是什么专门搞暗杀的厉害人物,一脚踩上尸首时,莫雨眼里的阴冷浓得化不开。他要去穆玄英房里看看,一脚踢开挡路的东西,他推门而入,可屋里早就一个人影也没有。

好……好……他当真厉害的很。

莫雨的指骨捏的咔咔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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